2026-02-200次瀏覽來源:網絡
在上海申請居轉戶過程中,是否需要提供全部工作經歷的退工單,是許多申請人關注的材料一致性問題。不同區(qū)對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可能存在差異,建議結合自身履歷與當前政策口徑提前核對。 常見誤區(qū)是認為只需提交最近一份離職證明即可,但實際上審核更關注勞動關系鏈條的完整性與主體一致性。部分區(qū)域可能要求補充勞動合同、單位注銷證明或檔案保管憑證,以佐證時間線銜接的合理性。 材料準備的核心要點 關鍵取決于你過往工作單位的性質及材料留存情況。若單位已注銷,可憑工商登記信息替代;若合同超過法定保存期,單位出具遺失說明亦可接受。不同區(qū)對“退工單”與“離職證明”的認定標準不一,但核心仍是驗證勞動關系的真實性與連續(xù)性。 口徑可能隨時間調整,提交前以主管部門公開信息與材料核對為準。 完成居轉戶申請,需確保每段工作經歷的信息能相互印證,建議優(yōu)先梳理在滬所有用人單位的證明材料,并確認檔案存放狀態(tài)是否符合當前申報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