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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轉戶(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、繳納社保滿7年、依法納稅,并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或120積分后申請轉為常住戶口)政策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明確要求。其中,個人所得稅證明是關鍵材料之一。根據(jù)現(xiàn)行政策,申請材料所需的“本市區(qū)、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個人所得稅證明”,指的是由上海市各區(qū)或縣級稅務機關開具的、能夠證明申請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的官方文件。這份證明需要完整反映你的納稅記錄,且與社保繳納記錄、單位信息保持一致。 很多人以為有了7年居住證和社保就萬事大吉,卻忽略了個人所得稅證明的規(guī)范性和單位依法納稅的重要性。如果單位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,或者納稅記錄與社保信息不匹配,都可能成為申請被退回的原因。凡圖人才咨詢可以為你提供個人所得稅記錄的合規(guī)性篩查,免費評估當前材料是否滿足居轉戶的完整要求。 如果你已持有上海居住證近7年,凡圖咨詢可提供免費初步篩查,幫你判斷是否滿足居轉戶的社保與職稱要求。